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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规定在用车改造

1999-04-30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北京市环保局日前对在用车治理、改造和安装净化装置做出了具体规定。

规定要求汽车厂家要对正常使用2年或5万公里以内尾气排放超标(双怠速标准)的车辆进行免费维修,增加的装置或零部件只收成本费。维修后的机动车要保证正常行驶1年或2万公里内排放达标。被路检扣牌车辆要在维修后到指定地点进行复检,复检合格后1个月内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领牌照。自愿治理并安装选定的机外净化装置的车辆,可到复检处进行检查并发给“合格证”,3个月内不再进行路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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